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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出入营门管理规定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26 06:07:13 阅读:999

军队出入营门应遵守营门卫兵指示进行通行。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第二百零四条,营门卫兵,应当检查出入营门人员的证件和军容风纪,必要时还应当检查携带的物品;指引客人和来队亲属到传达室办理登记手续,维护营门秩序,调整指挥机动车辆出入营门;发现重要情况和问题及时报告领班员。

扩展资料:

军容军装具体要求如下:

着军服在室外应当戴军帽;戴大檐帽(卷檐帽)、作训帽时,帽檐前缘与眉同高;戴贝雷帽时,帽徽位于左眼上方,帽口下缘距眉约1.5厘米;戴冬帽时,护脑下缘距眉约1.5厘米;水兵帽稍向右倾,帽墙下缘距右眉约1.5厘米,距左眉约3厘米;

军官大檐帽饰带应当并拢,并保持水平;士兵大檐帽风带不用时应当拉紧并保持水平;大檐帽(卷檐帽)、水兵帽松紧带不使用时,不得露于帽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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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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