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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不适用治安调解处理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4 02:23:49 阅读:873

法律分析:下列情形不适用治安调解:(一)雇凶伤害他人的(二)结伙斗殴或者其他寻衅滋事的(三)多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四)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意调解处理的(五)当事人在治安调解过程中又针对对方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六)调解过程中,违法嫌疑人逃跑的(七)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十五条 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

(二)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三)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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