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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危害环境犯罪的主要罪名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1 16:55:35 阅读:497

非法采矿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及污染环境罪等。

法律分析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违反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污染环境犯罪行为历来是检察机关严厉打击的重点,列入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每个公民都有保护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尤其是企业家与经营者,应严守法律底线,积极加大治污投入,切不能利欲熏心、心存侥幸。任何无视法律法规、逃避监管污染环境的行为,都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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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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