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平台受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如举报其他方面的问题,请直接向有关部门反映。
二、为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限制恶意重复举报和垃圾信息。为提高平台的运行效率,请不要重复提交举报。
三、请按页面提示填选举报信息,如不了解相关内容请填选“不清楚”。
12337举报平台是全国扫黑办对外统一受理全国范围内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的管理平台,具有在线查询举报线索核查进度的功能。
全国扫黑办向社会公开发布升级后的智能化举报平台上线了。举报人只需要通过扫描专用二维码、网上搜索“12337”,就可随时随地、方便快捷地登录平台,一次举报只需填写举报人、被举报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情况和“保护伞”情况4大类信息,一般情况下,只需3分钟即可完成,提交成功后全国扫黑办即可实时受理。
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是以互联网为接收渠道的网络举报平台,采取集中部署、分级处理的建设运行方式,由全国扫黑办对外统一受理全国范围内群众举报的涉黑涉恶线索,举报信息每天单向导入全国扫黑除恶案件线索管理平台,转各省级扫黑办分流处理,平台充分体现智能化建设思路,具备了举报线索在线填报、智能筛查、自动转办、跟踪督办、结果反馈等功能,实现了接收渠道网络化、举报信息标准化、核查反馈智能化,确保群众举报更加便捷、精准、高效、安全。
升级后的智能化举报平台考虑到举报人不同年龄、不同地域、不同教育程度的情况,举报平台最大限度地简化填报项目,并且大部分设为选择项。每一件举报都对应唯一的查询编码,举报人可随时通过查询编码了解举报线索受理、核查进度以及核查结果。对于实名举报或者留有联系方式的举报线索,核查单位将在收到线索后30天内与举报人联系,详细了解举报情况,核实举报信息,并在按时限办结后以电话、短信或当面等方式向举报人反馈核查结果。
智能化举报平台对收到的群众举报线索实行全流程自动化处理,省级扫黑办可以通过智能化举报平台的管理研判功能,对省内举报线索进行核查比对,实现统一分流、交办、督办、反馈,避免重复查办。在线索核查反馈上,除由公安部和省级扫黑办对线索核查结果进行双重把关之外,全国扫黑办还将每月自动随机选取一定数量的实名举报线索,通过短信方式对举报人进行回访,听取举报人意见。
为确保举报信息安全,智能化举报平台大力提升安全防护水平,并通过建立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监测运行情况,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预警、处置危害举报信息安全的突发情况。举报平台采取“内外结合”的设计方案,外网部分依托互联网接收群众举报,举报受理后,举报线索就从互联网转入涉密内网,在此之后的后续全部流程和信息均在涉密内网上运转,可以最大限度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在核查安全上,要求线索核查单位强化安全保密工作,明确全部核查人员都必须签订保密协议或者作出保密承诺,严防人为失泄密。同时,建立了完备的线索流转、核查、反馈等工作机制,这个过程做到了网上留痕,全程可追溯、可恢复、可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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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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