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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中,什么是隐患类型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4 20:48:44 阅读:823

煤矿矿山的

3个月内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顿验收不合格;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经论证在现有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防治;1月内3次或3次以上发现未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擅自组织生产;在大型煤炭矿区范围内开采、超层越界开采拒不退回;煤矿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情形的煤矿。

  年生产能力在X万吨及以下的矿井;属于瓦斯突出、水害威胁严重的矿井;擅自进行“三下”(建筑物下、水体下、铁路下)开采和在自然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重要水源地、重要设施等区域内开采的矿井等。

煤矿井下的:

瓦斯、煤尘、水灾、通风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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