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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如何公告送达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26 08:52:21 阅读:795

法律分析:人民法院选择公告送达的,应当根据法定的形式进行公告。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通过其他的方式不能送达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其中,人民法院在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的,应当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张贴过程。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 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发出公告日期以最后张贴或者刊登的日期为准。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人民法院在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的,应当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张贴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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