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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澳门出入境可携带多少现金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3 15:38:01 阅读:595

入境澳门的人士若携带总值等于或超过12万元澳门币的现金或无记名可转让票据(如旅行支票、支票、汇票、付款委托书、本票等),须主动向海关申报并填写相应申报书。此外,须选择红色通道通关。若出境时海关询问,也需如实申报。未按要求申报者可能面临1000至500000澳门元的罚款,且可能会被拒绝入境澳门。这一申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预防及打击洗钱和资助恐怖主义活动,并非为了限制合法资金的流动。法律规定,出入澳门的人士需遵守相关规定进行申报。

内地居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或澳门旅游、探亲、商务、培训、就业等非公务活动,应向户籍所在地的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凭此获得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有效签注前往。欲定居香港或澳门的内地居民,也需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前往港澳通行证。前往香港定居的持证人可通过罗湖口岸、深圳湾口岸、蛇口码头口岸(乘船)或福田口岸出境;而前往澳门定居的持证人则须通过珠海拱北口岸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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