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归侨的概念
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
(一)“回国定居”是指华侨放弃原住在国长期、永久或合法居留权并依法办理回国落户手续。
(二)外籍华人经批准恢复或取得中国国籍并依法办理来中国落户手续的,视为归侨。
二、归侨身份认定程序
(一)申请:申请人向户籍地所在街道(乡镇)或区政务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二)初审:区侨办受理材料并进行初审;
(三)复核:市侨办根据初审意见复核申请事项,对符合条件的给予认定;
(四)发证:区侨办制发《北京市归国华侨证》,接件单位通知申请人自取或邮递至申请人。
三、所需材料
(一)归侨身份认定申请表
(二)放弃海外居留权声明提供:放弃原住在国长期、永久或合法居留权的声明书(居留权已过期的可不提供)
(三)1 寸白底免冠彩色近照(6 个月内拍摄)
(四)居民户口簿
(五)身份认证提供(以下之一):
1. 申请人原住在国中国使领馆出具的华侨身份公证书、认证书或原住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公证书、认证书(外文的材料提供翻译件)
2. 申请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组织、统战等部门根据本人档案记载出具的国外经历材料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复籍证书
4. 外省市县以上侨务办公室出具的归侨证明信
(六)出入境记录(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复籍证书和归侨证明信的可不提供)
1. 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提交“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 个月”(因公、留学除外)的出入境记录
2. 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 年以上(含5 年)合法居留资格的:提交“5 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30 个月”(因公、留学除外)的出入境记录
(七)如本人无法亲自办理的需提供:
1. 委托书
2. 受托人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
第二条 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
侨眷是指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
本法所称侨眷包括:华侨、归侨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华侨、归侨有长期扶养关系的其他亲属。
本文地址: http://www.goggeous.com/20250106/1/1236455
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6 04:27:41职业培训
2025-01-06 04:27:40职业培训
2025-01-06 04:27:40职业培训
2025-01-06 04:27:39职业培训
2025-01-06 04:27:39职业培训
2025-01-06 04:27:38职业培训
2025-01-06 04:27:38职业培训
2025-01-06 04:27:37职业培训
2025-01-06 04:27:29职业培训
2025-01-06 04:27:29职业培训
2024-12-22 13:40职业培训
2024-12-16 04:17职业培训
2024-12-23 12:15职业培训
2025-01-02 09:42职业培训
2024-11-30 16:59职业培训
2024-12-04 04:38职业培训
2024-12-23 06:26职业培训
2024-12-23 05:57职业培训
2024-12-08 03:26职业培训
2024-12-22 13:07职业培训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