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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的法律上的定义要求详细的!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08 01:10:27 阅读:859

在我国“村民”和“居民”是分别对应“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而言的,没有具体的法律界定。宪法规定的公民选举权,具体而言包括村民选举权和居民选举权。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三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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