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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上高中有哪些补助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1 14:03:52 阅读:922

低保家庭学生上高中的资助内容和标准:

一、资助内容:

1、免除学费、课本和作业本费。

2、补助生活费,包括伙食费和寄宿制学生住宿费。

二、资助标准:

1、学费:公办高中按各类普通高中的相应收费标准免除,转制和民办高中学校按一般普通高中的收费标准免除。

2、课本费和作业本费:按每生每年440元标准免除。

3、生活费:伙食费按每生每年1188元标准补助,住宿费按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公布的最低收费标准补助。

低保学生的优惠政策包括:

1、享受义务教育阶段免学杂费、免课本费、住宿生活补助费,简称“两免一补”政策;

2、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减免学费、国家助学金;

3、在本市高校就学的,优先获得助学岗位、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

国家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给予教育救助。教育救助根据不同教育阶段需求,采取减免相关费用、发放助学金、给予生活补助、安排勤工助学等方式实施,保障教育救助对象基本学习、生活需求。各地政策和标准是有差异的。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也就是低保。

《低保条例》规定:家庭收入主要包括:

(一)工资性收入。指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等。

(二)家庭经营净(纯)收入。(三)财产性收入。包括动产收入和不动产收入。

(四)转移性收入。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包括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离退休金、失业保险金,社会救济金、遗属补助金、赔偿收入,接受遗产收入、接受捐赠(赠送)收入等。

(五)其他应当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家庭财产主要包括:银行存款和有价证券、机动车辆(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辆除外)、船舶、房屋、债权,其他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八条:·国家、社会对符合入学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少年、青年,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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