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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一定要签劳动合同吗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2 00:58:37 阅读:248

1. 劳动合同的签订是法律规定的必须程序。根据相关法律,用人单位在用工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最迟应在用工后一个月内完成合同的签订。如果用人单位在用工前就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关系的建立时间从用工之日起计算。

2. 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并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文件。它是保障双方权益的法律依据,确保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益都能得到法律的保障。

3. 关于工资支付,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果支付日期遇到节假日或休息日,用人单位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工资的支付频率至少为每月一次,对于实行周薪、日薪或小时薪制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相应的周期支付工资。

4.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劳动行政部门应对此类投诉进行依法处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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