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职业培训

劳动就业就业的方针政策和措施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1 09:04:50 阅读:954

中国现阶段劳动就业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旨在解决就业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实行多元化的就业方针,包括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就业和自谋职业。这一方针适应了中国多种经济形式和经营方式并存的现实,打破了过去依赖国营单位的单一就业渠道。发展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不仅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还能激发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以及待业人员的积极性,解决资金、门路、厂房、设备、技术等问题,经营更加灵活,适应性强。

2. 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就业结构的相应调整。通过调整工业与其他产业、重工业与轻工业之间的比例,大力发展商业、服务性行业和消费品生产行业,以拓宽就业渠道。这些行业能容纳更多的劳动力,与人民生活紧密相关,有助于增加就业机会。

3. 加强就业前培训,推动“先培训后就业”的模式。统筹规划培训专业设置,使之适应社会需求,并与就业相衔接,以提高劳动者的素质。通过培训,提升劳动者技能,增强就业竞争力。

4. 实行待业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全面掌握待业人员情况,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需求编制就业规划,进行有计划的指导,以提高就业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5. 管理和合理使用就业经费,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确保经费用于提高就业安置效果的同时,注重经济效益。资金的使用需要兼顾安置就业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平衡。

6. 发挥劳动服务公司在就业中的作用,提供就业信息、技能培训等服务,促进劳动力与就业机会的匹配。

7. 通过发展多种经营和乡镇企业,建设小城镇,就地安置农村劳动力。随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部分农村劳动力因需求减少而成为待业人员,通过这些途径可以解决这部分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劳动力的合理配置。

综上所述,中国当前的劳动就业方针政策和措施旨在通过多元化的就业渠道、产业结构调整、培训与就业指导、经费管理、就业服务以及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业等手段,综合解决就业问题,提升劳动力素质,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

扩展资料

劳动者同生产的物质条件相结合,为社会创造物质财富或提供劳务,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从事有一定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工作的人员,称为就业人员。在有的国家,雇主、自营人员和家庭工人(即协助家庭经营企业或农场而不支付报酬的)也算就业人员;有的国家则规定其工作时间达到正规工作时间一定比例的才算就业人员。在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度下,失业是资本积累的必然产物,劳动者不可能全部就业。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由国家统筹规划,通过各种方式可以得到劳动就业的机会。

标签:

本文地址: http://www.goggeous.com/20250108/1/1313511

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猜你喜欢
猜你喜欢
  • 最新动态
  • 热点阅读
  • 猜你喜欢
热门标签

网站首页 ·

本站转载作品版权归原作者及来源网站所有,原创内容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内容转载、商业用途等均须联系原作者并注明来源。

鲁ICP备2024081150号-3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E-mail:admin@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