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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第三章 资格申请和审核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5 06:59:58 阅读:377

企业在申请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时,需按照《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的规定进行。首先,企业需要向所在地的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一份书面申请,其中包括:

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申请审核表

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详细信息以及粮食保管、防治、检验等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

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其仓房、检测和设备条件的认定报告

经过审计部门或中介机构审核的企业财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资格申请审核通常每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由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省级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会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若不受理,会明确告知理由。对于材料不完整或格式不符合要求的,会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内容,否则默认为已受理。

在同意受理后,省级管理部门会在15个工作日内对提交的材料进行详细审查,提出真实性和完整性意见,并上报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国家部门将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颁发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证书,不符合条件的将明确拒绝并说明原因。

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到期前30个工作日内需按照规定程序申请续期。已取得资格但连续3年未承储中央储备粮的企业,再次参与时需重新进行资格认定。证书由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印制,严禁伪造、涂改或转让。

扩展资料

《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为加强中央储备粮管理,规范中央储备粮代储行为,根据《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中央储备粮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现予以发布,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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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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