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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腐渠道有哪些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1 14:59:58 阅读:871

公众反腐有新媒体曝光、举报、信息公开、信访等渠道。

一、新媒体曝光

新媒体曝光反腐事件是传统媒体的2倍,其中网络新闻、报纸和社区论坛位居前三。随着信息科技的飞速发展,新媒体作为反腐工具是时代的必然。社会各阶层可以通过媒体,将他们得知的各种不法行为或滥用职权的行为公之于众,传媒不仅是公众获得国际国内社会信息的来源渠道,同时也是公众参与反腐败斗争的一条途径。

“网络曝光”和“网络监督”已经成为普通人民群众针对党委和政府机关改进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作风与质量的高压阀和约束工具,成为整治官场作风腐败的有力推手。网络的作用是巨大的,只要秉持基本的伦理道德,真正是出于忧国忧民、利国利民和为人为己的正当利益追求,网民们完全可以借助于网络平台,充分发挥自己参政、议政、监政的重要作用。网络曝光使一件事情“搞大”引起轰动,成为公众关注的事件,网络曝光反腐,是民众主动监督,草根的声音有了议程设置的可能,所以人们热衷于网络曝光反腐的最大价值所在。

二、举报

举报的依据是我国《宪法》、《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人民检察

院举报工作若干规定》及其我国国务院颁发的《行政监察条例》等。依据上述规定,社会各界公众,均可成立为向中国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党的纪检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揭发检举贪污贿赂罪案的举报主体。

国家对举报者,规定了严格的保护、保密措施。无论其是当面举报、电话举报、电报举报、信函举报、约谈举报甚或匿名举报者,均受国家法律保护。报复陷害举报人者,要追究法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举报失误者,只要不是蓄意诬告陷害他人,不负法律责任。这是因为,没有群众的举报,仅靠审计机关审计究案,发案效果九牛一毛不说,有些犯罪,(例如“一对一”的受贿案、不明财产来源罪等),还根本不能通过审计途径挖出来。因而,公众举报,实为公众反贪参与的最主要、最直接的形式,宜予更多地鼓励和保护。

三、信息公开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信息公开使得政府处于公众的监督之下,对防止腐败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腐败总是在黑暗中进行,权力的暗箱操作是腐败产生的温床,使得人民群众无法获得行政权力运行过程、运行绩效、行政决策和行政执行等相关信息, 从而为腐败行为提供滋生蔓延的屏障 。

四、信访

信访举报是公众直接参与反腐败斗争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形式。它是通过知情公民向司法机关或行政检察机关检举贪污、腐败人员及事实,再由专门机关查证落实,最后由司法机关或行政处罚机关依法做出处理,从而达到反腐败的目的。其基本方式主要有写信、打举报电话电报、访问等形式。

我国不仅设有各级信访办、举报中心等组织机构保证公民检举走向专业化和法制化的轨道,而且人民检察院和行政监察机关本着依靠群众、方便群众、取信于民的原则,设置举报专用电话,公布电话号码和邮政编码,设置举报接待室、举报箱,为公众举报提供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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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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