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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资料归档管理细则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1 04:20:21 阅读:602

公司工程项目资料归档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规范公司建设、更新改造、大中修工程资料管理,充分发挥项目资料在工程运行、维护和改建扩建中的作用,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资料归档管理。

第二章 管理规定

第三条 工程项目资料是指从项目提出、决策到建成的全过程中形成、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调试、试生产等各阶段形成的文件。

第四条 归档管理由公司档案室统一负责,向集团公司报送档案需统一管理,资产管理单位需利用资料可申领副本或复制。

第五条 归档工作需同步于项目建设,立项时开始资料积累,竣工验收时完成归档、验收与移交。

第六条 参建单位需将资料纳入日常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

第七条 指定专人负责资料收集、汇总、验收、整理与移交,档案部门提供指导与监督。

第八条 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在合同中明确资料套数、质量、费用、移交时间与要求。

第三章 收集整理

第九条 项目实施阶段,各责任单位负责资料收集、整理,通过工程部与运营部审核后,向档案室移交。

第十条 总承包单位汇总、整理所承包工程资料,竣工时向主办单位提交完整资料。

第十一条 分包工程,各承包单位收集整理资料,由建设单位汇总或委托一家单位汇总整理。

第十二条 前期资料、设计文件、工程管理文件等应在接收后一个月内移交档案室。

第十三条 引进设备项目,做好技术资料收集,由档案室统一管理,设备开箱验收时档案人员参与。

第十四条 项目资料归档设立保证金,按合同金额3%预留,待资料移交验收后返还。

第四章 归档范围与质量要求

第十五条 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参照公司规定。

第十六条 归档资料需完整、准确、系统,保障使用、管理、维护与改建扩建需要。

第十七条 资料内容与深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

第十八条 使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齐全。

第十九条 文字材料为A4幅面,图纸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第二十条 竣工图反映工程实际,应有竣工图章,内容包括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等信息。

第二十一条 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应标明变更依据,重大修改或超过图面1/3需重新绘制。

第五章 立卷

第二十二条 立卷遵循自然规律,保持文件有机联系,便于保管与利用。

第二十三条 按建设程序、专业等组卷。

第二十四条 文件页号、目录、备考表与封面等编目。

第六章 归档

第二十五条 文件需完整、准确、系统,文件质量符合规定。

第二十六条 归档时间可分期进行。

第二十七条 档案部门审查文件质量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向档案室移交。

第七章 验收与移交

第二十八条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档案室参与初步验收,重点评价资料质量。

第二十九条 验收报告包括资料概况、工作情况、存在问题与解决措施等。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细则由公司档案工作小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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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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