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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银行事后监督工作要求有哪些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4 04:22:15 阅读:73

(一) 独立性原则。事后监督与网点的业务操作及核算相分离,事后监督人员不得兼任网点的账务核算。

  

(二) 全面性原则。事后监督的范围必须涵盖所有前台业务,包括全面审核交易的准确性,记账传票和相关附件的合法性、完整性,以及账务处理的正确性。

  

(三) 有效性原则。事后监督工作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操作人员不得拥有不受监督约束的权力。对事后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反馈和纠正。

  

(四) 及时性原则。事后监督要坚持序时、及时监督原则。营业机构最迟于T+1工作日完成业务凭证的整理、合规性检查并上报事后监督,事后监督人员最迟应于收到网点凭证的T+1工作日完成监督工作,不得积压,以保持监督的连续和及时。

  

(五) 历史性原则。事后监督应以原始业务凭证、业务报表作为审核依据,监督的原始凭证及业务报表不得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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