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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律所·新《公司法》修订亮点解读 | 优化公司治理结构 | 陈丹丹律师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5 13:15:41 阅读:5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最新修订于2023年12月29日获得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的通过,并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涵盖了公司资本制度、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设立与退出制度等多个方面,规模堪称历次修订之最。

新《公司法》重点优化了公司治理结构,其中亮点包括:

1. 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或监事,仅设董事会。如设董事会,则应设立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职工董事亦可成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2. 对于规模较小或股东人数较少的公司,可不设董事会,仅设一名董事,该董事将承担董事会职责,也可兼任公司经理。

3. 规模较小或股东人数较少的有限责任公司,如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不设监事;股份有限公司,则可不设监事会,仅设一名监事。

4. 职工人数超过三百人的公司,除依法设立监事会并包含公司职工代表外,董事会成员中应有职工代表。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此外,陈丹丹律师作为专业法律人士,其主要执业领域涵盖民商事争议解决、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及刑事辩护等。陈律师拥有西南政法大学及华东政法大学的法学硕士学位,具备深厚的法律理论基础与丰富的实践经历。在民商事争议解决方面,陈律师擅长处理合同、劳动人事争议、婚姻家事等纠纷,并能细致关注案件细节,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在公司法律顾问服务中,陈律师能提供包括合同审核与起草、日常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治理及交易谈判等全面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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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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