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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内设机构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4 02:24:03 阅读:633

教育厅是负责管理与执行陕西省教育政策与规划的政府机构,其下设16个职能处室,各自负责特定的教育领域与事务。这16个处室在教育厅的组织结构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共同推动陕西省教育事业的发展与改革。以下是各处室的主要职责概述:

(一)办公室(省委教工委办公室)

负责教育厅的日常运营与协调工作,包括党务、政务、事务管理,文稿草拟与发布,会议安排与督办,文件审核与档案管理,教育宣传与接待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省教育综合改革办公室)

致力于教育综合改革的研究与执行,制定与审核教育政策、地方和政府规章,负责普法教育、行政复议、执法监督与应诉工作,以及教育史志编纂与图书资料管理。

(三)发展规划处

负责制定全省教育事业的中长期规划,管理教育资源的开发与配置,调整高等教育与中等教育的布局与结构,审核学校设立、撤销、更名,规划与监督学校基础设施建设。

(四)教育资金管理处

负责教育经费的筹措、统计与管理,教育项目投资与财务收支,教育基金与捐款管理,教职工工资的落实,以及校舍建设项目的捐赠工作。

(五)基础教育处

管理基础教育工作,包括中小学教学与常规管理、九年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幼儿教育、语言文字工作、教育改革与科研指导、教育资源管理与利用。

(六)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统筹管理职业学历教育、初等职业教育、成人培训,负责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学籍管理、招生制度改革与政策制定。

(七)高等教育处

统筹管理全省高等教育,规划与指导教学改革,专业设置与管理,教育质量评估,高等教育媒体工作,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社会力量举办高校指导。

(八)师资与师范教育处

制定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指导教师进修与教育改革,承担教师职务评审、培训与资格认证工作。

(九)高校学生处

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与管理,制定就业政策,办理就业手续,组织供需活动,开展学生思想教育与考核,参与招生制度改革。

(十)科研与产业处

指导教育系统科研工作,规划与实施科研项目,管理科研机构与基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与知识产权管理。

(十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指导各类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协调国防教育、健康教育与体育竞赛活动,指导教材建设与师资培养。

(十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省教育厅港澳台办公室)

负责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管理出国留学与来华留学生的事务,推动教育援外与援外工作,支持留学回国创业,促进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

(十三)学校保卫与保障处

综合管理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稳定与治安综合治理,网络安全监控,指导学校后勤保障与房改工作,管理机关财务与财产。

(十四)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承担教育督导团的日常工作,制定督导计划与指标体系,监督教育法规执行,评估教育质量与项目,指导地方教育督导工作。

(十五)省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省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制定学位工作计划,评审学位授予权,管理研究生教育,参与招生计划制定,指导研究生培养与招生改革,推动重点学科建设与学术人才选拔。

(十六)省科教领导小组教育办公室

负责省科教领导小组教育事务,制定实施科教兴陕战略的规划与政策,协调科研成果转化与产学研结合,确保教育战略、规划与政策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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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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