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转应缴纳增值税(即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的差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实际交纳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增值税的“进项税额转出” 是将那些按税法规定不能抵扣,但购进时已作抵扣的进项税额如数转出,在数额上是一进一出,进出相等。
扩展资料:
当已抵扣进项税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在产品和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时,应将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税额中扣除,在会计处理中记入“进项税额转出”。
进项税额转出的原因包括:
1、将不能抵扣的部分计入抵扣金额内;
2、改变用途,原来可以抵扣变为不能抵扣;
3、按比列分摊计算、划分可以抵扣与不能抵扣的部分;
4、发生财产的非正常损失。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不动产原值)×100%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小于或等于该不动产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应于该不动产改变用途的当期,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从进项税额中扣减。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进项税额
本文地址: http://www.goggeous.com/a/1/592559
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4-12-14 03:59:54职业培训
2024-12-14 03:59:53职业培训
2024-12-14 03:59:53职业培训
2024-12-14 03:59:52职业培训
2024-12-14 03:59:51职业培训
2024-12-14 03:59:51职业培训
2024-12-14 03:59:50职业培训
2024-12-14 03:59:50职业培训
2024-12-14 03:59:49职业培训
2024-12-14 03:59:49职业培训
2024-12-27 22:29职业培训
2024-11-26 22:18职业培训
2024-11-29 07:55职业培训
2024-12-13 16:19职业培训
2025-01-01 15:07职业培训
2024-12-28 04:42职业培训
2024-12-01 22:23职业培训
2024-12-31 23:51职业培训
2024-12-07 10:28职业培训
2024-12-04 00:07职业培训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