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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劳动者签订了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但实际干的是全日制的工作,是否...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2-06 15:12:06 阅读:639

1. 如果公司与劳动者签订了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但实际上劳动者从事的是全日制工作,这种情况可能构成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公司与自己签订正式的全日制劳动合同。

2.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4. 对于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5.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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