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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浙大大一的学生,想问一下,专业确认时的绩点是各学期的平均数吗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2-08 20:24:44 阅读:783

浙江大学进一步实施学分制的意见

( 节 选 )

为了适应21世纪科技、经济、教育、文化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探索并完善研究型大学本科人才培养体系,逐步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教育教学管理机制,经过2001年教育工作研讨会,我校决定在2002级本科生开始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学分制。

推进和完善学分制,实施前期按学科大类打通培养,后期进行宽口径专业教育,并与研究生阶段的课程相衔接,建立以选课制为中心,导师制和主副修制为辅助,既开放、灵活,又科学规范的教学教务管理机制,按学分注册,按学分缴费,按学分毕业。学生只要获得毕业最低学分数、并达到专业教学计划相关要求即可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在完成主修专业学业的同时,如副修另一专业课程并获得规定的学分,则可同时获得该副修专业的相应证书。

* 实行选课制

选课制是学分制的核心。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志向和条件,在以下四方面享有较大的自主选择权:

1) 选专业。部分优秀学生可自主跨学院、大类选择专业;在大类内学生转专业的比例,

进一步提高。按类或按学院招生的学生可在大类或学院内自主选择专业;按专业招生并设专业方向的专业,学生可自主选择专业方向。

2) 选课程。在限选范围内学生可自主选择课程,全校选修课和院系选修课全面放开。

除个别特殊专业外,选修课的学分数应达到课程教学总学分的25~30%,使学生有较大的选择空间。

3) 选进程。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学生可自主安排学习进程。

4) 选教师。对两位以上教师同时开课的课程,逐步实行学生自主选择任课教师。对部

分精品课程和重点建设课程的任课教师,在一定范围内实行竞争选聘。

* 实行导师制。

学分制为学生自主选择课程、自主选择学习进程等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但要使选课制达到预期目标,必须实行导师制,以加强指导,减少盲目性。导师根据学生的特点、特长和志向指导学生制订个人学习计划,对学生从入学到毕业进行全程指导。

* 完善弹性学制和重修制

学生注册入学后,四年制本科生在六年内、五年制本科生在七年内,只要获得毕业

最低学分,并达到学校有关规定要求,可提前毕业或延迟毕业。但毕业时学制均按四年或五年计算。

对不及格的必修课程,学生可多次缴费重修;对不及格的选修课程,可缴费重修,也可改选其它课程。

* 实行学分绩点制

为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更准确地反映学生的学习质量,要进一步完善学分绩点制,并在学生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应用。

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方法如下:

平均学分绩点=课程学分绩点总和÷课程学分总和

课程学分绩点=课程绩点×课程权重系数×课程学分

课程绩点根据考核成绩折算,具体折算规定如下:

百分制考核的课程

95~100

85~94

75~84

65~74

60~64

<60

五级制及对应的百分制

优(90)

良(80)

中(70)

及格(60)

不及格

二级制及对应的百分制

合 格(75)

不合格

对应课程绩点

5.0

4.0~4.9

3.0~3.9

2.0~2.9

1.5~1.9

0.0

课程权重系数规定如下:

课 程 类 别

校定数学、物理、化学、外语类公共

必修课及程序设计基础等公共必修课

其它必修课

选修课

课程权重系数

1.2

1.1

1.0

* 实行主副修制

为了培养21世纪知识经济时代的具有创新精神的复合型人才,本科教育阶段实行主修和副修制,学生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在导师指导下可自主选修副修专业的课程。原则上全校所设本科专业均可作为副修专业,非本专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要专业所在学院条件许可,均可在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按照副修专业的教学计划,修读副修专业有关课程。学生修读副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获得30个左右学分者,可获得该专业的副修专业证书。一般情况下,学生可在导师的指导下从第四学期开始修读副修专业的有关课程。

* 优化教学资源配置、建立激励和淘汰机制

学生选课后,如修读人数过少则取消开课,连续两次取消的课程将暂停开课;对于开设必修课的教师,如多次因选读人数过少而不能开课的,则将暂时取消该教师开设必修课的资格。同时,对选课人数多、教学工作成绩优异的教师,在教学业绩点计算等方面给予倾斜,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鼓励高水平教师多开高质量的课程。对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要给予奖励,奖励政策由学工部另行制定。

* 建立新的教学运行与学籍管理体制

为配合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的实施,在新校区建立注册选课中心,统一管理学生的注册和选课;建立教学资源管理中心,统一调度校区的教学资源;建立考试中心,安排各类课程及等级考试的有关事宜;建立教学评估中心,加强课程、教师和专业教学质量的评价工作。

* 改革收费制度

从2002级新生开始,实行新的收费办法,学生的学费分两部分计算,即专业注册学费

和按学分数(含重修课程)计算的学费。在学年开始时,按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预收学费,每学年结束前,按所学学分进行结算,其差额在下学年预收学费时一并收取。学生毕业前,按所学学分总清算,缴清全部学费后方能毕业。

* 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监控体系包括:一支由管理部门、同行专家和学生组成的教学质量评价队伍;一个负责组织并进行教学质量评价的机构;一套切实可行的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以及校、院二级教学督导制度、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开课资格评审制度、教学质量预警与劝谕制度等,以确保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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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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