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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公积金丧失劳动能力未再就业怎么提取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21 22:11:04 阅读:909

在兰州,对于丧失劳动能力且未再就业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范围仅限于职工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此规定旨在确保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职工的住房需求,保障其基本生活。提取所需的材料包括职工的身份证、《残疾证》或由县级及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以及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文件。

职工需在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间应以终止劳动关系的时间为准。一旦符合条件,职工可以一次性全额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所有余额,实现销户提取。

值得注意的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根据相关政策调整,因此建议在操作前,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对于丧失劳动能力且未再就业的职工来说,这一政策能够帮助他们解决住房问题,减轻生活负担。同时,这也体现了政府和社会对这类特殊群体的关怀和支持。

此外,兰州公积金管理中心还鼓励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合理规划资金使用,以满足住房需求的同时,尽量保留一部分资金用于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生活变故。

总之,兰州对于丧失劳动能力且未再就业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规定,既体现了政策的公平性,也反映了对特殊群体的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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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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