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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申请贫困救助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2-08 06:03:15 阅读:923

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应当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申请。市辖区域内户籍地和长期居住地不一致的,在长期居住地申请。申请人应当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劳动能力状况、经济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人情况等进行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同时将审核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对公示有异议的应当重新组织调查核实提出审核意见,并重新公示。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意见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随机抽查核实,并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批准之日下月起给予救助供养待遇。批准名单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不予批准申请通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书面告知申请人。

扩展资料:

《特困人员认定办法》

第十条 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应当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残疾人还应当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

申请人应当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居民的生活情况,发现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应当告知其救助供养政策,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等无法自主申请的,应当主动帮助其申请。

第十二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补齐所有规定材料。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城乡特困人员

百度百科――城乡特困人员认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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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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