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职业培训

链家内部纠纷案例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2 23:36:08 阅读:255

相关人员介绍:

经纪人A是M大区经纪人  经纪人B是N大区经纪人

经纪人C是N大区经纪人    经纪人D是N大区经纪人

B,C,D同店

客户X女士    客户Y先生

事实梳理:

1: 2019.3.7日经纪人A系统录入客户X女士,2019.3.27带X女士看N大区房源,经纪人C陪看;

2: 2019.3.28 经纪人B 400语音上户,客户电话为134********当天12:51录入此客户为Y先生。

3: 2019.3.30 8:31 136********给经纪人B打电话,通话时长1分23秒,14:00左右,经纪人B加客户X女士微信;18:11B经纪人录入此客户为X女士;

4: 2019.3.30 经纪人B带X女士和Y先生看房,分别录入当天带看(经纪人C陪看,陪看过程中告知经纪人B 客户X女士与外大区同事撞户)

5: 2019.3.31  9:43客户跟经纪人B表示想要约谈;

6: 2019.3.31  13:20 经纪人B带客户Y先生看房并录入系统;

7: 2019.4.1  14:13 经纪人B微信给经纪人C发送约谈报备,约谈客户为X女士;

8: 2019.4.1  18:39经纪人B起草合同;

9: 2019.4.1  21:54合同盖章;

10: 2019.4.1 经纪人D告知自己的商圈经理此客户与外大区同事撞户;

11: 2019.4.2 经纪人A给经纪人B的商圈经理打电话沟通合作事宜;

12: 针对经纪人B签约前是否知道客户与其他人撞户,陪审员进行投票,认为经纪人B签约前知道客户与其他同事撞户的14:0/14:0/14:0/超过2/3的陪审员支持经纪人B签约前知道客户与其他同事撞户;

13: 针对经纪人B签约前是否知道客户与外大区撞户,陪审员进行投票,认为经纪人B签约前知道客户与外大区同事撞户的12:2/13:1/13:1超过2/3的陪审员支持经纪人B签约前知道客户与外大区同事撞户;

根据《链家北京公司经纪业务内部竞争作业规范V4.0》《北京链家信用分管理规定》《北京链家约谈管理规则3.0》事件裁决如下:

经纪人B作为约谈人未做到房源约谈排序规则要求(微信报备),但未构成实质抢单/搅单行为,扣除信用分3分;

经纪人C作为维护人未做到房源约谈排序规则要求(约谈人微信报备,维护人未提醒且进行了排序),但未构成实质抢单/搅单行为,扣除信用分3分;

经纪人B签约跨大区带看保护期内客户,触犯跨大区带看保护规则,扣除信用分3分,扣除此单总业绩的40%补偿给经纪人A;

陪审团建议:

1:发生撞户后双方应主动寻求合作;

2:多关注OA公告,多学习公司规则;

3:商圈经理作为店面管理者,应准确及时宣导公司规则;

4:跨大区带看后,如发现客户跟带看大区同事看房,建议主动寻求合作

标签:

本文地址: http://www.goggeous.com/b/1/250079

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猜你喜欢
猜你喜欢
  • 最新动态
  • 热点阅读
  • 猜你喜欢
热门标签

网站首页 ·

本站转载作品版权归原作者及来源网站所有,原创内容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内容转载、商业用途等均须联系原作者并注明来源。

鲁ICP备2024081150号-3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E-mail:admin@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