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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检人员应具备什么资质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2 01:58:15 阅读:811

北京市建委对工程质检人员资质的相关规定如下:

(三)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应配备与工程项目规模和技术难度相适应的、业务素质高且具有项目质量管理工作实际经验的工程质量管理人员。

1.建筑面积在5 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项目部技术质量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建筑面积在5 万平方米以上10 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项目部技术质量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建筑面积在10 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项目部技术质量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并应有相应技术职称2 年以上类似工程建设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经验。

2.建筑面积在5 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质量检查员人数土建专业不应少于 2 名,水电专业各不应少于1 人;建筑面积在5 万平方米以上10 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质量检查员人数土建专业不应少于4 名,水电专业各不应少于2 人;10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质量检查员人数土建专业不应少于6名,水电专业各不应少于3 人。分包单位工程项目管理部应至少配备2 名质量检查员,并应纳入总包单位管理。质量检查员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从事质量管理工作5 年以上,并取得企业培训上岗证书。

(1、总包单位的工程质量检查员不包括分包单位和劳务单位的质量员,分包单位的质量检查员应单独计算,总包单位并应建立名册,分别列出总包单位的工程质量检查员和分包单位的工程质量检查员。2、对不满足从事质量管理工作5年以上的质量检查员不计入人员数量)

详见《北京市111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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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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