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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新生设置学业奖学金,获奖比例为100%。()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31 16:49:37 阅读:275

“研究生新生设置学业奖学金,获奖比例为100%”这句话是对的。

参考云南财经大学的公告: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的获奖比例为评选对象的100%,设三个等级,推荐免试研究生获一等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研究生获二等奖,其余研究生即获三等奖。

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获得者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撤销奖学金,已发放的奖学金予以追回:(一)研究生新生未报到注册者;(二)申请休学被批准者;(三)《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规定的事项。

评价程序及要求

学业奖学金各类申报成果认定时间为上一年度的9月1日至当年的8月31日,不可以两学年累计,已获得过上一评奖学年奖学金的成果不再纳入本评奖学年的评选。各类参评的考证获奖均要求在研究生阶段获得,除英语6级证外,其它各类与专业不相关的考证理论上不加分。

每年设定申报评奖材料截止日期,超过申报截止日期申报的材料不予受理,材料一经申报不得撤回。

本办法中,非学术类获奖及社会工作等分数由各年段分管辅导员负责提供。

每学年专业必修课程成绩由院系教学秘书提供。公共必修课的成绩由学生班委统一到开课部门开具证明。

申请人提供参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装订成册。

奖学金拟获奖人选经法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在学院进行公示。奖学金获奖名额只公示排名,打分详情由学院研究生科留底备查。

奖学金获奖名额在学院公示期间,申诉举报需向法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如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再向学校相应机构申诉举报。匿名举报需有确实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奖学金申诉权是每一位研究生享有的神圣权利,但是若有学生藐视学院评奖程序,随意滥用申诉权,没有确实证据,恶意举报,一经查实,取消该生当年奖学金评奖资格。并通报全院师生。

拟获奖人选经学院公示后上报学校公示。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本次评奖资格,并且学院给予处分。对已评上奖学金者,将奖学金全额追回。情节严重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未尽事宜,参照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评奖细则。

以上内容参考:云南财经大学-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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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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