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驻大学园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进驻大学园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所得税;第三年由园区管委会给予相当于该企业上缴所得税园区留成部分的财政扶持,第四年至第六年,给予相当于该企业上缴所得税园区留成部分50%的财政扶持。
3、进驻大学园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园区管委会连续五年给予相当于该企业上缴的增值税,营业税园区留成部分50%的财政支持。
4、大学园内经认定的软件企业,2010年前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赋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大学园内经认定的软件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5、大学科技园财政扶持所需资金,从园区管委会设立的火炬发展金中支出。园区管委会连续五年从火炬发展金中拿出相当于大学园内高新技术企业所上缴的增值税。营业税园区留成部分10%的资金,设立大学科技园创业奖励基金,用于大学园内的科技项目研究开发及成果转让。
6、在大学园内购地建厂或建孵化大厦,土地转让价格按计估价90%定价。
7、对于大学园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投资建设孵化场所的单位,适当降低由园区规定和收取的各项行政性收费。 1. 为入园企业(含校内师生创业企业和校外企业)提供电信、网络、图书资料等服务,费用按学校内部价格收取。
2. 开放学校各级研究实验室,鼓励入园企业利用学校条件从事研发活动。学校为入园企业优惠提供实验室设备、仪器的使用。
3. 入园孵化企业冠用天津南开或天津南大字样的,学校占有5-10%的无形资产股份;入园企业冠用南开允公科技园字样的,科技园占有5-10%的无形资产股份;入园企业没有冠名要求的,无形资产比例由双方商定。
4. 入园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入股(包括无形资产)一般占总股份不高于35%,属学校的职务发明或技术成果,股权归主要完成人、院系和学校共同持有,学校所占技术股份一般不少于30%。
5. 科技园为入园企业提供优惠办公、研发用房。为入园企业争取风险投资基金或贷款。根据入园企业的意愿,科技园可以对入园企业投资。
6. 设立留学人员创业扶持基金,为留学人员企业项目提供无偿资助、贷款贴息等。
7. 以入股方式为留学人员创业者提供种子资金支持,按风险投资机制运作,风险共担,利益共存。
8. 留学人员创业企业,留学人员投资占30%及其以上股份,并在科技园内租房的,可享受房租补贴。
9. 凡入园企业均享受科技园对企业的各项服务。
本文地址: http://www.goggeous.com/d/1/1039911
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1 05:27:48职业培训
2025-01-01 05:27:47职业培训
2025-01-01 05:27:39职业培训
2025-01-01 05:27:39职业培训
2025-01-01 05:27:39职业培训
2025-01-01 05:27:38职业培训
2025-01-01 05:27:37职业培训
2025-01-01 05:27:37职业培训
2025-01-01 05:27:37职业培训
2025-01-01 05:27:36职业培训
2024-12-02 03:23职业培训
2024-11-28 23:55职业培训
2025-01-06 03:49职业培训
2024-12-09 00:02职业培训
2025-01-06 04:27职业培训
2024-12-22 08:22职业培训
2024-12-07 14:30职业培训
2024-12-27 12:38职业培训
2024-12-17 03:09职业培训
2024-12-17 20:14职业培训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