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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居住满一年的标准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23 22:29:47 阅读:479

1.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定义:根据法律规定,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2. 法律依据:相关规定载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该条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管辖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同样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 多被告管辖权规定:若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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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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