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起诉和追加起诉的区别是:
1、补充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后,发现遗漏的同案犯或遗漏的罪行时,对原起诉予以补充的诉讼活动。
2、追加起诉:检察院发现遗漏的同案犯罪嫌疑人或者罪行可以一并起诉审理的。
3、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被告人的真实身份或者犯罪事实与起诉书中叙述的身份或者指控犯罪事实不符的,或者事实、证据没有变化,但罪名、适用法律与起诉书不一致的,可以变更起诉;发现遗漏的同案犯罪嫌疑人或者罪行可以一并起诉和审理的,可以追加、补充起诉。
一、起诉书和起诉状的区别
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的诉讼程序,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提起公诉的法律文书。因为它是以公诉人的身份提出的,因此呢也叫公诉书。
起诉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了向人民法院起诉而递交的法律文书。最大的区别在于出具的主体不一样。起诉书一般是国家机关出具,起诉状一般是当事人出具。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三百四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监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在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之前,认为需要补充提供证据材料的,可以书面要求监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提供。
第三百五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中,发现遗漏罪行或者有依法应当移送起诉的同案犯罪嫌疑人未移送起诉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者补充移送起诉。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直接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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