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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审理室工作哪些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2-07 09:39:18 阅读:375

县纪委案件审理室主要职责是: 审理本委(局)直接检查处理和各镇、县直单位报批或备案的案件;承办党员、监察对象对本委(局)作出党纪政纪处分或其他处理及对各镇、县直单位作出复查决定的异议申诉等申诉案件,处理、督办申诉信件;承办应当由乡(科)级党委、纪委批准但需要比照处理的案件和其他需要处理报县纪委备案的案件;承担县监察局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办县监察局给予行政处分的解除工作;承办各镇、县直单位和本委(局)机关有关部门征求案件审理室意见的案件;起草案件审理、申诉复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解除行政处分工作的程序性规章制度,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相关业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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