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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权定义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8 04:28:40 阅读:278

沉默权,本质上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权利,即在受到讯问或出庭时,有权保持沉默而不必回答问题。这一权利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司法体系中普遍被赋予,被视为犯罪嫌疑人自卫的法律保障。

对沉默权的理解可以分为广义和狭义。广义上,沉默权被视为言论自由的体现,个人有权决定是否回答问题,除非法律有明确规定。狭义的沉默权则特指刑事诉讼中,对警察和法庭讯问的拒绝回答权,是被告人独有的权利。各国法律主要关注的是这个狭义的沉默权,本文探讨的重点亦如此。

实践中,沉默权又有默示沉默权和明示沉默权之别。默示沉默权隐含在法律中,强调不得强迫嫌疑人自证其罪;而明示沉默权则明确规定在讯问前告知嫌疑人保持沉默的权利,如美国的“米兰达规则”。最初,沉默权源于对强迫性自我归罪的保护,主要适用于审判阶段,后来随着侦查与审判分离,沉默权的适用范围扩展到了警察讯问阶段。

在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界关注的焦点在于是否应引入明示的审讯沉默权制度。因此,本文将围绕这一争议焦点,深入剖析沉默权的相关议题,包括默示与明示的区别,以及审讯沉默权的法律影响。

扩展资料

沉默权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接受警察讯问或出庭受审时,有保持沉默而拒不回答的权利。在西方各国的刑事诉讼中,大都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沉默权,并且被认为是受刑事追诉者用以自卫的最重要的一项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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