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职业培训

司法考试改革之后有什么变化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3 11:02:43 阅读:355

你好,2018年被称为法考元年,从而“司考”也有了新的名称——法考。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中心在2018年4月29日发布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可知,法考较之原来的司考主要有两大变化:1、报名资格;2、考试形式。

(一)报名资格

按照《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第二十二条就是关于“老人老办法”的规定,也就是说,只要你是2018年4月28日前已经毕业的,都与原来一样,既不限制法学专业也不限制法学专业,不限制全日制,都可以考。只要2018年4月28日以后取得学籍的才会受到新政策的影响。

(二)考试形式

根据《办法》第四章十三条规定,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分为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两部分,综合考查应试人员从事法律职业应当具有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伦理。

应试人员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的方可参加主观题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原来的司考是一考制度,现在的法考改成了两考制。

标签:

本文地址: http://www.goggeous.com/d/1/573111

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猜你喜欢
猜你喜欢
  • 最新动态
  • 热点阅读
  • 猜你喜欢
热门标签

网站首页 ·

本站转载作品版权归原作者及来源网站所有,原创内容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内容转载、商业用途等均须联系原作者并注明来源。

鲁ICP备2024081150号-3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E-mail:admin@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