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职业培训

个体工商户如何报国税和地税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24 05:09:12 阅读:612

  1.个体工商户应按税务部门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所确定的申报纳税期限按时申报缴纳税款,并报送有关纳税资料;

  2.个体工商户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缴纳税款。经税务部门批准,个体工商户也可以采取邮寄、数据电文、委托银行划缴等其他方法申报纳税;

  3.定期定额户依照税务部门核定的定额和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的,视为已申报;

  4.具有一定情形的定期定额户,可以申请将纳税期限合并为季、半年、年的方式缴纳税款,具体期限由省级税务机关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需要备的资料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因为各地区会稍有不同。

  5. 对起征点以下的定期定额个体小规模纳税人,经纳税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也可以采用简易申报方式,正常情况下由国税部门定期申报操作,只有当月实际销售额(含发票开具额和不开发票销售额)超过定额,纳税人需直接到办税大厅作补充申报,按规定缴纳税款。

  个体工商户国税和地税的基本税种及税率: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或营业税(3%-20%,按行业区分)

  2、城建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适用税率,这里的适用税指纳税人所在地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镇、大中型工矿企业不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不在市区、县城、镇的税率为1%

  3、教育附加费(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3%

  4、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2%

  5、水利建设基金(按照销售收入的0.1%来计提和交纳)

  6、个人所得税:

  7、印花税 按购销金额0.3‰

标签:

本文地址: http://www.goggeous.com/d/1/77986

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猜你喜欢
猜你喜欢
  • 最新动态
  • 热点阅读
  • 猜你喜欢
热门标签

网站首页 ·

本站转载作品版权归原作者及来源网站所有,原创内容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内容转载、商业用途等均须联系原作者并注明来源。

鲁ICP备2024081150号-3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E-mail:admin@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