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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可以吗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2-06 22:56:36 阅读:437

分公司可以单独建账进行核算的,主要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因此分公司若办理了税务登记则其为独立的增值税纳税人,应单独申报缴纳增值税。若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未办理税务登记,则由总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

所以说,如果分公司在当地办理了营业执行可以进行独立申报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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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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