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职业培训

酒驾一次扣12分怎么处理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20 01:40:04 阅读:233

驾驶人的行为属于饮酒后驾驶,驾驶人将被处1000到2000元以内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拘留15天以内,扣12分。而驾驶证被 一次性扣12分 的,驾驶人应当在15天内到驾驶证核发地或者交通违章地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天的理论培训,然后参加考试,合格后出具合格证明,暂扣期到期后凭借合格证明到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领取驾驶证。驾驶人应当在收到 交通违章处罚 决定书之日起15天内,到交通管理部门缴纳罚款,否则将被处以每天加处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甚至可能被强制执行。被暂扣的机动车,驾驶人、车主或者车辆管理者应当在30天内,带齐机动车的所有合法手续,到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 法》第九十一条饮 酒后驾驶机动车 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醉酒驾驶机动车 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 重大交通事故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 行政处罚决定 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一百一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39号》第六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 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附件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标签:

本文地址: http://www.goggeous.com/d/1/962546

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猜你喜欢
猜你喜欢
  • 最新动态
  • 热点阅读
  • 猜你喜欢
热门标签

网站首页 ·

本站转载作品版权归原作者及来源网站所有,原创内容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内容转载、商业用途等均须联系原作者并注明来源。

鲁ICP备2024081150号-3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E-mail:admin@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