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设立的目的不同、权利性质不同、标的物不同、存续期间不同。用益物权是指以标的物的使用和收益为目的而设立的定限物权,担保物权是指为担保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定限物权。 1.设立的目的不同:设立用益物权的目的在于实现物的使用价值,设立债权的目的在于实现物的交换价值。 2.权利性质不同:用益物权多为具有独立性的主权利,担保物权多为具有从属性的从权利。 3.标的物不同:用益物权的标的物主要为不动产。 4.客体价值形态的变化的影响不同:用益物权的价值形态变化对其有直接影响,担保物权价值形态的变化对其并无影响。 5.存续期间不同:用益物权只有在物权关系被解除以后,才归于消灭。权利人取得用益物权之后,就可以对标的物进行使用、收益;担保物权的权利人不能在设定权利后立即实现权利,只有在所担保的债权已届清偿期且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物权人才能行使变价受偿权。
本文地址: http://www.goggeous.com/e/1/151097
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4-11-29 07:47:07职业培训
2024-11-29 07:47:06职业培训
2024-11-29 07:47:05职业培训
2024-11-29 07:47:05职业培训
2024-11-29 07:47:03职业培训
2024-11-29 07:46:55职业培训
2024-11-29 07:46:55职业培训
2024-11-29 07:46:53职业培训
2024-11-29 07:46:53职业培训
2024-11-29 07:46:52职业培训
2024-12-17 18:22职业培训
2024-12-27 17:31职业培训
2025-01-02 21:25职业培训
2024-12-01 07:23职业培训
2024-12-06 01:14职业培训
2025-01-02 13:22职业培训
2024-12-11 08:58职业培训
2024-12-14 14:21职业培训
2024-11-29 12:05职业培训
2024-12-04 02:47职业培训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