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职业培训

塔吊证在什么部门办手续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21 20:27:14 阅读:897

根据《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六条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考核发证机构(以下简称“考核发证机关”)负责组织实施。

申请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女性不满50周岁,男性不满55周岁。

2、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项目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3、有与申请作业项目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4、有与申请作业项目相适应的工作经历。

5、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6、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

7、经实施机关指定的考试机构考试合格。

办理材料

(一)新取证学员需提交下列报考资料办理报名手续:

1、《贵州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办理申报表》;

2、身份证(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3、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4、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学历证明(1份,原件备查);

5、身体健康证明(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大纲有特殊要求的)。

6、考试机构颁发贵州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证明。

(二)复审学员需提交下列报考资料办理报名手续:

1、《贵州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办理申报表》;

2、身份证(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3、1寸正面免冠红底照片(2张);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原件);

5、身体健康证明(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大纲有特殊要求的)。

6、考试机构颁发贵州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证明。

办理流程:

扩展资料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 持有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受聘于建筑施工企业或者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作业。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对于首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在其正式上岗前安排不少于3个月的实习操作。

第十七条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作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作业工具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继续教育,每年不得少于24小时。

第十八条 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撤离危险区域,并向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项目负责人报告。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与持有效资格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

(二)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三)书面告知特种作业人员违章操作的危害;

(四)向特种作业人员提供齐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的作业条件;

(五)按规定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4小时;

(六)建立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

(七)查处特种作业人员违章行为并记录在档;

(八)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明确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资格证书。

第二十一条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变动工作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非法扣押其资格证书。

参考资料来源: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核发

标签:

本文地址: http://www.goggeous.com/e/1/230248

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猜你喜欢
猜你喜欢
  • 最新动态
  • 热点阅读
  • 猜你喜欢
热门标签

网站首页 ·

本站转载作品版权归原作者及来源网站所有,原创内容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内容转载、商业用途等均须联系原作者并注明来源。

鲁ICP备2024081150号-3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E-mail:admin@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