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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一般不查个人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1 17:01:23 阅读:748

法律分析:通常情况下,税务局不会对个人进行税务稽查。只有当个人涉嫌偷税或漏税时,税务局可能会对公司相关人员的个人账户进行调查。一般的公司职员不会成为税务稽查的对象。如果税务机关有理由相信某个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他们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限之前,要求纳税人提前缴纳应纳税款。如果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转移、隐匿应纳税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收入的迹象,税务机关可以要求纳税人提供担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税务机关有权进行下列税务检查:(一)检查纳税人的帐簿、记帐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二)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三)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并枝的文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四)询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问题和情况;(五)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六)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帐户许可证明,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帐户。税务机关在调查税收违法案件时,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税务机关查询所获得的资料,不得用于税收以外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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