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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国外个人佣金,可以入营业费用吗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2-09 03:53:11 阅读:250

佣金可以计入营业费用科目。

支付给国外的个人佣金能否税前扣除?根据《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文件的规定,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具体而言,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计算限额;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企业应与合法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签订代办协议或合同,并按规定支付手续费及佣金。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也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不得将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计入回扣、业务提成、返利、进场费等费用。已计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相关资产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应通过折旧、摊销等方式分期扣除,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企业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直接冲减服务协议或合同金额,并应如实入账。企业需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手续费及佣金计算分配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并依法取得合法真实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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