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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衔制度第四章 关衔的晋级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0 11:09:01 阅读:254

海关关衔制度的晋升规则主要集中在第十二条至第十七条。对于二级关务督察以下的工作人员,晋级路径明确。二级关务员在任职三年后可晋升为一级关务督办,再经过四年可升至一级关务督察。晋级期限满后,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晋升,表现优异者可申请提前晋升。

对于一级关务督察以上的高级职务,晋升则基于个人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进行选择性提升,这体现了对高级人才的更为细致的评估机制。如果工作人员提升职务后,其关衔低于新任职务的最低关衔,他们需要晋升至相应的最低关衔,以匹配新的职务等级。

晋升至关务督办、关务督察或关务监督的关务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才能进行晋升,这确保了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知识更新。最后,关衔晋级的批准权限遵循第十二条的规定,即根据相应的期限和考核结果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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