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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勤工助学督察组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06 17:05:47 阅读:998

武汉理工大学勤工助学督察组简介

—勤工助学督察组李安

武汉理工大学勤工助学督察组成立于2003年,是直属于校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勤工助学职能部门。本部门坚持贯彻落实“严格执守,服务至上”的工作方针,弘扬“团队,务实,和谐,创新”的组织文化,为确保学校勤工助学工作的管理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而努力。武汉理工大学勤工助学督察组现由马房山和余家头勤工助学督察组两部分组成(其中马房山勤工助学督察组现有成员15名,分部办公室设于西院红楼勤工助学办公室),是协助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管理全校勤工助学工作的重要职能部门。

督察组是连接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用工单位的一个重要纽带,它直接承担着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各用工单位下发的文件信息和重要精神传达的任务,同时也担负着协助各用工单位管理好勤工助学工作的重担。最终实现学校勤工助学工作又好又快的发展。

随着学校勤工助学规模的不断扩大,涉及领域的逐步延伸,勤工助学督察组的规模也在逐步扩大并成长壮大起来。它在校勤工助学工作中的重要性显得尤为突出,其健全的管理机制和出众的工作成绩也受到校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用工单位的一致好评。

一、工作制度

(一)工作宗旨:

协助学校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做好全校勤工助学各项管理工作,完善全校勤工助学工作管理体制。

(二)工作原则:

遵守武汉理工大学学生手册中有关勤工助学实施规定,本着“严格执守,服务至上”的态度,开展勤工助学督察工作。

(三)工作任务:

1、组织筹划学校定期(每年9月、10月、4月)举行的大型勤工助学招聘会。

2.协助学工部组织全校的迎新工作,例如分发新生物资等等

3、全面详细核查用工单位本学年勤工助学整体情况:岗位数、人员配置、岗位职责、用工基本要求、工作时间等。

4.传达学工部资助管理中心相关通知,总结和反馈各勤工助学单位的相关情况。

5、岗位督察:

①核查学生信息:

a.缺岗:根据具体情况扣发相应酬金;

b.空岗:减少用工单位相应的用工人数;

c.重岗:撤销其所有勤工助学岗位;

d.替岗:撤销其勤工助学岗位;

②考核勤工助学岗位实际工作:

严格依照勤工助学实施办法对其进行考核,对岗位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做出相应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6.汇报工作:

1汇报每周工作详细情况,探讨合理的勤工助学岗位解决办法;

2传达上级最新工作指示,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3每月25号前上交当月工作总结;

二、培训与管理:

武汉理工大学勤工助学督察组自创建7年来,经全体成员共同努力,团结合作,开拓创新,并在学校领导和用工单位老师和相关学生的大力支持帮助和关怀下,部门的体制建设日益完善,为本部门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为进一步增强督察组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我们就部门成员的素质培养上制定了一系列的计划,即:人才培训、人才任用、人才管理。为此,我们做出如下计划:

(一)人才培训计划:

此项培训分为三大方面:部门文化培训、团队精神培训以及行为规范培训。

1、部门文化培训:

部门文化是一个部门的灵魂所在。此项培训主要以讲解的形式进行,以使成员更具凝聚力和战斗力。最终营造一个“团队,务实,和谐,创新”的工作氛围,建立一只高效率、战斗力强,和谐的工作队伍。

2、 团队精神培训:

拥有一个能够默契配合的团队就等于成功了一半。在团队培训中有沟通、创新、激励和协作四个方面。通过培训用以统一思想,增强团队意识并激发组员工作激情。

3、行为规范培训:

行为举止的恰当得体是一个督察工作人员所必备的,也是维护勤工助学形象的必然要求。通过培训可以提升组员职业道德和素质,同时塑造督察组优良形象,具体详细的细则见《武汉理工大学勤工助学督察组行为规范》。

(二)人才选用计划:

经过上述一系列的培训,针对个人情况,合理分配工作。坚持“态度为先,结果导向”的原则。

1、服从相关的领导和安排。

2、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热情,能吃苦耐劳。

3、诚实守信,严于律己,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

4、善于沟通交流,较强团队合作精神。

5、思维敏捷,有开拓创新精神。

(三)人才管理:

良好的声誉和高效的工作业绩与优秀的管理制度是分不开的。勤工助学督察组结合自身特点制定了完善的人才管理机制——《督察组行为规范守则》。

严格的工作要求和良好的工作环境不仅可以确保勤工助学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同时也可以锻炼督察人员自身的能力,为以后的工作和个人全面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绩效考核: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督察组所有成员。

第一条 考核目的

1.通过客观评价各组员的工作绩效,帮助员工提升自身工作水平和能力,从而有效提升督察组整体绩效,实现武汉理工大学勤工助学督察组不断向前发展;

2.通过绩效考核促进上下级沟通和各组员的相互协作,增进团队合作精神,鼓励表现优秀的组员踊跃出来,提升对团队的认同度

第二条 考核原则

1.态度为先 2.结果导向性原则

第三条 考核用途

考核结果的用途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工资分配;武汉理工大学勤工助学督察组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其中基本工资为X,绩效考核工资为X;

2.岗位晋升;根据每月的考核,在年终的时候,对于表现突出的组员,优先考虑晋升。

3.荣誉评比等:对做的比较好,对督察组做出了很大的贡献的,授予“校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第四条 组织构成

督察组的考核成员由大组长,东院和西院分组组长共同组成,全体组员意见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

第五条:具体的考核细则见《勤工助学督察组绩效考核(奖惩制度)试行条例(草表)》

武汉理工大学勤工助学督察组

2010年9月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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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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