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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合并商誉账务处理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9 23:23:29 阅读:856

吸收合并账务处理分录:

1、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的会计处理:

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中,合并方在合并日取得的被合并方净资产分为资产和负债进行会计核算,其入账价值为被合并方的原账面价值。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方式支付合并对价的,所确认净资产入账价值与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相应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以支付现金、非现金资产方式进行的该类合并,所确认的净资产入账价值与支付的现金、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相应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应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2、非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的会计处理:

在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中,合并双方形成了买方和卖方的关系,在购买法下,购买方用于支付对价的资产按照销售行为处理,按照公允价值确定资产的销售价格,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为资产的处置收益,所购入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也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支付对价公允价值高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金额为多支付的金额,为购买过程中所购买商誉的支付对价;支付对价公允价值小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金额为购买过程中产生的利得,需要确认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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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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