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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第二章 申请与评审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8 11:59:03 阅读:788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与评审工作由基金委依据年度规划、学科发展和评估报告进行。项目指南通常在接收申请起始日的30天前公布,供申请者参考。

具备条件的科学技术人员,如具有基础研究经历、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以及推荐人条件,且年龄不超过35岁的,可申请青年基金项目。非依托单位人员经协商并获得同意,也可申请。同时,有禁止申请的情况,如现任项目负责人、曾负责过青年基金项目或在职攻读博士的研究生(需导师同意)。

申请者需遵守数量限制,如申请人限申请1项,高级职称人员不超过2项,参与项目也有限制。申请人需通过依托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依托单位负责审核并提交材料,申请人可提供不适宜评审的专家名单。

项目申请经自然科学基金委初步审查后,如有不符合条件、材料不符合指南要求或逾期提交等情况,将不予受理。审查通过后,将进行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由专家独立评价并投票决定资助。

若项目申请被多数通讯评审专家否定,但有会议评审专家推荐,还需进一步会议投票决定。最终,自然科学基金委根据评审结果和规定决定资助项目,并通知申请人和依托单位。

对于不予资助的决定,申请人有权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审,但不能基于评审专家的学术判断为理由。评审过程遵循回避和保密原则。

扩展资料

2010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规范和加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青年基金项目)管理,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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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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