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副高及正高级职称人员:每年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分,其中国家级项目I类学分不低于10分,省、市级项目I类学分不低于5分,院内自管项目、自学及其他项目II类学分不低于10分。
2.中级职称人员:每年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分,其中国家级项目I类学分不低于5分,省、市级项目I类学分不低于10分,院内自管项目、自学及其他项目II类学分不低于10分。
3.初级职称人员:每年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分,其中国家级项目I类学分不低于5分,省、市级项目I类学分不低于5分,院内自管项目、自学及其他项目II类学分不低于15分。
4.全年科内业务学习为II类学分10分。
5.I类、II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
本文地址: http://www.goggeous.com/g/1/194107
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4-11-30 18:31:01职业培训
2024-11-30 18:31:00职业培训
2024-11-30 18:30:59职业培训
2024-11-30 18:30:58职业培训
2024-11-30 18:30:57职业培训
2024-11-30 18:30:49职业培训
2024-11-30 18:30:48职业培训
2024-11-30 18:30:47职业培训
2024-11-30 18:30:46职业培训
2024-11-30 18:30:45职业培训
2024-12-04 00:28职业培训
2024-12-05 21:59职业培训
2024-12-23 14:54职业培训
2024-12-21 23:00职业培训
2025-01-07 16:33职业培训
2024-11-27 08:05职业培训
2024-12-10 20:04职业培训
2024-12-28 15:35职业培训
2024-12-17 04:43职业培训
2024-12-13 16:01职业培训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