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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单位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5 13:29:15 阅读:861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界定标准是为了确保《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效实施,确保公共场所和重要设施的安全。以下是关于哪些单位被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详细划分:

一、公众聚集场所:包括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的经营可燃商品商场,客房50间以上的宾馆,公共体育场、会堂,以及2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

二、医疗机构:住院床位50张以上的医院,老人住宿床位50张以上的养老院,学生住宿床位100张以上的学校,幼儿住宿床位50张以上的托儿所和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县级及以上党派机构、政府机关和司法部门。

四、通信设施:广播电台、电视台,城镇邮政和通信枢纽。

五、交通枢纽: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客运车站和码头,民用机场。

六、文化教育机构:2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县级以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化工企业: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供应单位,包括专门运输、加油站等。

八、劳动密集型企业:100人以上员工的服装、鞋帽、玩具等企业。

九、科研机构:国家级、省级科研单位,以及重点科研单位。

十、高层建筑、地下设施和重要物资仓库:高层办公楼、地下铁道、大型仓库等。

十一、产值和厂房面积较大的企业:产值过亿元的丙、丁类企业,以及3000平方米以上厂房的这类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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