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建筑业改革,提升建筑市场信息化水平,各地陆续建立了统一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北京、上海、江苏、安徽、浙江、四川等地在平台建设方面进展迅速,功能完善,推广力度大,数据报送情况良好。
住房城乡建设部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深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应用,推动省级平台建设,提升数据质量,于2017年6月发布《关于扎实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建设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工程项目信息补录工作,严格审核,确保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补录。
补录工作包括强化平台应用、提高数据质量、完善项目信息、加快诚信建设、加强检查考核、建立联络机制六个方面。具体要求如下:
强化平台应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需完善省级平台功能,指导和帮助建筑市场主体通过平台办理业务,确保省级平台覆盖所有市县的日常监管业务。
提高数据质量: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需按照全国统一标准,加强数据治理,确保入库建筑市场监管数据质量。
完善项目信息:工程项目信息需通过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平台采集录入,确保信息真实性。
加快诚信建设:及时公开建筑市场相关主体的信用信息,加大不良信用信息上报力度。
加强检查考核:对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定期考核各省平台建设、数据报送情况。
建立联络机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需建立联络员机制,确保省级平台稳定运行。
针对业绩补录问题,企业需在2017年12月31日前将前5年(2011年1月1日-2016年1月1日)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前10年(2006年1月1日-2016年1月1日)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业绩补录到“四库一平台”中。各地规定不完全相同,建议企业详细了解本省住建部门的“认定标准”。在录入业绩时,企业应整体规划、灵活机动、瞻前顾后,确保符合资质申报、招投标等要求。同时,注意历史业绩补录的时间限定和“超时”业绩不予认可的问题。
为了确保业绩信息的准确无误,企业应仔细核对录入信息,避免提供虚假业绩或篡改业绩指标。一旦业绩信息入库,不得修改或删除。业绩补录窗口将于2017年12月31日正式关闭,企业需抓紧时间完成补录工作,以免影响资质升级或其他相关业务。
在“四库一平台”正式启用后,建筑行业的违规行为将受到严格监管。资质申请、人员挂证、项目建设过程等各方面将更加规范,对于大小企业而言,完善的信息系统将提供透明、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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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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