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职业培训

灭菌物品打开后使用时间如何规定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7 14:34:04 阅读:260

1. 已经开封的、正确保存的敷料类无菌物品,其使用期限不超过24小时。

2. 无菌盘在准备时应标记启用时间,并且建议每4小时更换一次,以保持无菌状态。

3. 如果抽取的药液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应在其容器上注明抽取时间。若抽取时间超过2小时,该药液不应再使用。

4. 已开启的静脉输液用无菌液体,应在容器上标注开启时间。若开启时间超过2小时,液体不应再使用。

5. 一次性包装的消毒剂,如酒精和安尔碘,开启后应在包装上注明开启时间,并确保在7天内使用完毕。而对于存放在灭菌容器中的酒精和碘伏,其有效期为3天。

6. 无菌棉签一旦开启,应在容器上标注开启时间,并且保证在24小时内使用完毕。

7. 已经开封并抽吸的各种溶媒,应在容器上注明抽吸时间。若抽吸时间超过24小时,溶媒不应再使用。

8. 干保存的无菌持物钳和持物罐,在开封和使用后,建议每4小时更换一次。若遇到污染,应立即更换。

标签:

本文地址: http://www.goggeous.com/g/1/699039

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猜你喜欢
猜你喜欢
  • 最新动态
  • 热点阅读
  • 猜你喜欢
热门标签

网站首页 ·

本站转载作品版权归原作者及来源网站所有,原创内容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内容转载、商业用途等均须联系原作者并注明来源。

鲁ICP备2024081150号-3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E-mail:admin@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