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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一道关于经济与法律的问题答案,案例分析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2-07 07:10:49 阅读:298

甲公司与佳美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不成立。丁公司与佳美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成立。

佳美装饰公司的函是要约邀请,四家公司都给佳美公司复函,称自己备有现货,并告知价格是要约,佳美公司要求丁公司备货是承诺。

佳美装饰公司的函是要约邀请,不是要约,甲公司将期理解为要约并以实际行动来承诺,应自行承担其损失。

佳美公司要求丁公司备货是承诺,合同已经成立,但并未要求丁公司立即发货,因此,甲公司有权只支付1.5万张木板的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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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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