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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哪些行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9 17:16:33 阅读:98

人民法院设立法官考评委员会,负责对本院法官的考核工作。那么法官的哪些行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网友咨询:

  法官的哪些行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律师解答:

  (一)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

  (二)隐瞒、伪造、变造、故意损毁证据、案件材料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审判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四)故意违反法律法规办理案件的;

  (五)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结果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拖延办案,贻误工作的;

  (七)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八)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利益输送,或者违反有关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

  (九)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

  (十)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律师补充:

  法官受到奖励的情形有:

  (一)公正司法,成绩显著的;

  (二)总结审判实践经验成果突出,对审判工作有指导作用的;

  (三)在办理重大案件、处理突发事件和承担专项重要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

  (四)对审判工作提出改革建议被采纳,效果显著的;

  (五)提出司法建议被采纳或者开展法治宣传、指导调解组织调解各类纠纷,效果显著的;

  (六)有其他功绩的

  【法律依据】

  《法官法》

  第四十六条 法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

  (二)隐瞒、伪造、变造、故意损毁证据、案件材料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审判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四)故意违反法律法规办理案件的;

  (五)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结果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拖延办案,贻误工作的;

  (七)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八)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利益输送,或者违反有关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

  (九)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

  (十)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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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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