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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监狱对罪犯的教育有哪些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2-06 10:08:24 阅读:312

监狱是我国的刑罚执行机关。它的使命就是监管改造和教育挽救罪犯,

根据我国监狱法的有关规定,监狱对于确有悔改或立功行为,一贯改造表现良好的罪犯,可以给予相对的行政奖励。行政奖励分为:表扬,记功,离监探亲等。

事实上,监狱在执行刑罚过程中,有很多时候都会用到离监探亲这一举措。比如:某罪犯家里亲人(限于父母,妻子)病危,死亡等情况下,监狱往往都会根据该罪犯的实际表现情况,批准该犯在监狱民警带押或者单独回家探视。

第五十七条 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狱可以给予表扬、

物质奖励或者记功:

  (一)遵守监规纪律,努力学习,积极劳动,有认罪服法表

现的;

  (二)阻止违法犯罪活动的;

  (三)超额完成生产任务的;

  (四)节约原材料或者爱护公物,有成绩的;

  (五)进行技术革新或者传授生产技术,有一定成效的;

  (六)在防止或者消除灾害事故中作出一定贡献的;

  (七)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贡献的。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执行原判刑期

二分之一以上,在服刑期间一贯表现好,离开监狱不致再危害社

会的,监狱可以根据情况准其离监探亲。

所以说,监狱是有权利批准罪犯回家探亲的,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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